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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山西在行动

时间:2020-02-01 11:43:05 网站编辑: 浏览量:2099
一、全国疫情现状


1月27日0-24时,全国30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771例,新增重症病例515例,新增死亡病例26例(湖北省24例、北京市1例、海南省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新增疑似病例2077例。  


截至1月27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515例,现有重症病例976例,累计死亡病例106例,累计治愈出院60例。现有疑似病例6973例。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7833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914人,现有4413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香港特别行政区8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例,台湾地区5例。


二、山西省疫情现状


1月27日0-24时,山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7例,新增重症病例2例。新增确诊的病例中,晋中市3例、吕梁市2例、太原市和运城市各1例;新增重症病例中,晋中市1例,吕梁市1例。


截至1月27日24时,山西省9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0例,重症病例2例。其中晋中市5例、运城市3例、太原市3例、吕梁市3例、朔州市2例、大同市1例、长治市1例、阳泉市1例、临汾市1例;重症病例中,晋中市1例,吕梁市1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4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54人,1人诊断为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1月28日18时,全省共追踪到武汉来晋返晋人员35654人,并进行了登记管理。


三、山西省卫生健康委防控措施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我省于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通过高频的媒体沟通和交流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停止大型集会、戴口罩、减少私人聚会等方式减少感染机会,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主动上门或者精准地进行防病知识宣传,早期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促使病例能早期到定点医院就诊和管理,避免进一步传染。


1月27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十二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武汉来晋返晋人员的隔离管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一是县级政府要发布告示,要求从武汉来晋返晋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村支部、社区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武汉离境人员健康登记表》;


二是各地卫生健康、公安、通讯管理、教育等部门要尽快对接,获取从武汉来晋返晋人员的数据信息,精准管理,确保追踪到位;


三是各地要发挥街道(社区)、乡和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家庭医生队伍的作用,入网入格入家庭,开展主动追踪,提高追踪效果;


四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对追踪到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场所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从离开武汉之日算起),并做好后勤保障;


五是对被隔离管理人员,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未出现异常情况,可解除隔离观察;


六是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从武汉来晋返晋未登记隔离的人员、隔离期间擅自离开隔离地点的人员提供线索;


七是要加强健康宣教,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做好个人防护;


八是对公安部门摸排出的武汉来晋返晋人员信息全部追踪到人、管控到位,及时填写《武汉离境人员健康登记表》;


九是要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或指定集中隔离地点,并做好后勤保障,对不具备家庭隔离条件或外地入晋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十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的人员建立管控台账,准确记录管控状况和解除隔离的情况;


十一是对管控流于形式或不规范,因管控不到位造成的传播和扩散,要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十二是各地在追踪管控过程中,既要做到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也要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严禁泄漏个人隐私。


截至2020年1月28日18时,全省共追踪到武汉来晋返晋人员35654人,并进行了登记管理。


1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省各地依法依规按时报送疫情信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贯彻省委关于疫情晚报和日报的重要批示,协调指导晋中、吕梁,强化重症患者救治工作,调派省级专家组急赴两市指导会诊和救治工作。


 1月28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思想准备,从大局出发,坚决、果断、有效地打好主动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将防、控、治落实到位,要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全力围剿疫情;入户排查,严防死守,控制疫情发展;集中优质资源,抓好重症患者的救治,尽量做到零死亡,零感染。


三是积极开展研究,成立科研团队,研究开发治疗药物和预防措施。


四是加强返晋人员管理,特别是武汉、湖北返晋人员中的疑似人员,若不具备隔离条件,就近在当地留观隔离场所进行统一管理,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


五是对我省医疗机构资源进行再摸底,如负压病房、负压车、床位数、医务人员等,做到医疗资源统一调配,医务人员统筹安排。同时,做好第二批定点医院的筹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四、我省各部门防控措施


 (一)省教育厅:家校共防控


 省教育厅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布置了三项工作任务:研究制订《山西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了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发布《山西省教育厅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致全省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向全省师生、家长发出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倡议。


(二)省科技厅:加强疫情应急研究


省科技厅成立了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值班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鼓励各科研机构加强疫情相关应急研究。1月23日,组织力量紧急编制发布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支持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病毒监测、检测相关技术及药品、疫苗研发,感染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新型肺炎研究专项后,积极发动我省有实力的研究单位申报或参与相关研究课题,同时加强了与科技部相关司局的联系对接。



(三)省工信厅:保障应急物资生产供应



1月26日,省工信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疫情物资保障工作。为保障后续供应,省工信厅全厅紧急动员,27日,厅领导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全部返岗,群策群力,成立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药和保障组专班,督促各市工信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保障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为解决物资紧缺问题,省工信厅日夜联系工信部及兄弟省市工信部门,多方协调调拨货源,督促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及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加紧备货。在协调外省货源的同时,也积极联系国外相关产品生产贸易公司采购物资,保障供应。对我省防护、消杀及药品生产企业大起底,准确掌握具备生产或转产紧缺物资的产能,并实施动态监控,督促企业尽快复产、转产。


(四)省民政厅: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月26日,省民政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织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和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日报送制度。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一是做好婚姻登记机关场所疫情防控,二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三是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


(五)省司法厅:有效防控做到“两个决不允许”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全力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领导有力、部署严密、措施严格、防控有效,实现“两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疫情进入监管场所、决不允许疫情进入机关院校,坚决确保监狱、戒毒、社矫场所安全稳定。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坚决防止司法系统发生疫情。



(六)省财政厅:做好资金政策保障



省财政厅结合疫情发展情况,紧紧围绕部门职责,迅速行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政策保障方面,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在明确有关医保政策的同时,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特别强调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实施综合保障;联合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紧急通知》(晋财社〔2020〕8号),明确了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各级财政的负担比例、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专用设备和试剂购置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政策;紧急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晋财购〔2020〕3号),要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全力保障我省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的高效性和及时性。


做好资金保障,截止27日中午12点,全省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共投入3.02亿元。


(七)省人社厅: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省人社厅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并对进一步做好全省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开展对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中武汉籍、湖北籍人员的摸底工作,对节日期间返乡经停武汉、湖北的人员进行身体状况的排查,尽快掌握人社部门全员的疫情防控情况。并对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明确要求,安排专人购置消毒、防疫设施设备,定时在办公场所开展消毒防护工作。二是对全省技工院校、山西管理职业学院进行全面摸排,高度重视武汉、湖北籍学生及在校教职员工的身体状况。及时关注校园周边疫情发展及防控措施,采取联防联动协调机制,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区防控范畴,形成统一步调、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发布公告暂时停止举办我省所有现场招聘会,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切实做好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落实好疫情处置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住政策。



(八)省生态环境厅:确保医疗废物有序合规处置



 1月2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利用微信群组织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肺炎疫情防控调度会议,就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做出重要安排。针对涉及疫情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二是要强化医疗废物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三是要加强对处理处置操作人员健康管理。四是严格防范通过转运车辆传播和扩散。五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目前,各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正常。2020年1月26日0时至当日24时,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15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  129.84吨/天;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40.7493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47.624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 36.68%;其他方式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量为0吨。


(九)省交通运输厅:联防联控,做好五方面防控



1月28日,省交通运输厅紧急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精准施策,全力做好“五方面防控”。一是加强道路运输领域防控,二是加强城市客运领域防控,三是加强民用航空领域防控,四是加强公共交通卫生防疫防控,五是加强水运交通领域防控。


(十)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强化春节期间应急值守,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了重点地区活禽交易市场监测排查,加强了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加强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了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管,强化节日期间值守,加大了对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运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了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范了新发疫情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野生动物疫病防控,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强了农村地区疫情排查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重点疫区返乡人员或有接触病史人员,配合卫健部门专门设立医疗垃圾回收点,及时消毒周边环境,销毁各种医疗垃圾。倡导停办庙会、集市等公众活动,倡导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会同文化旅游部门,督促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十一)省商务厅:完善市场联保联供机制


1月27日,省商务厅主要领导召集厅直各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我省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任务。


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市场联保联供机制,形成重点突出、运转高效的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网,指导各市商务局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控工作,督促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要将防控疫情放在首位,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有关都门强化对活禽等的质量监督;指导各市商务局加强产销衔接,提高市场药品等的供应能力;摸清市场底数,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监测,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准确掌握市场供求情况;做实保供抓手,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配合省委台办(港澳办)、省外事办做好参加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健康观察等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十二)省外事办:三措施做好防控涉外工作


向各地市外办发放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外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防控涉外工作:一是做好疫情涉外处置政策指导工作,及时关注涉外疫情动态;二是掌握本市救治医院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外方提出相关救助请求,积极为患者提供便利;三是如发生外国人感染病例,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我办,同时征求本人意见,如其不反对,将通报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截止27日15:00,未接到在晋外国人感染的病例。


(十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做好市场监督检查


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闭全省活畜禽交易场所;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贸市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草局认真落实“农贸市场及流通监管”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对农贸市场开展回头查回头看的通知》,对开展农贸市场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

另外,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售野生动物行为;明确重点部位,强化关键点的防控措施;加强防控研判,采取果断措施叫停聚集性就餐行为。


(十四)省医疗保障局:做好患者救治的资金保障



1月23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晋医保电〔2020〕1号),明确救治医疗费的医保支付规定,最大限度纳入报销。医院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按医保甲类目录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省医保中心在医保目录统一编码库中设置了疫情救治专用的费用编码条目,并及时下发各市。定点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对原来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都可自行通过这个专用编码上传费用数据,纳入报销、进行医保结算。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时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再由患者参加医保地的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截至27日,11个市都向救治医院预付了医保基金,全省共1835万元。其中有确诊病例的9个市预付1680万元(太原50万元、大同200万元、阳泉50万元、朔州650万元、长治100万元、临汾50万元、运城30万元、晋中350万元、吕梁200万元);暂无病例的晋城、忻州也预付55万元;省直医保向省级定点的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预付100万元。


(十五)省药监局:保障疫情防护用品及消杀产品供应


1月27日,省药监局主动对接筛选,梳理出山西健康动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7家疫情防护用品及消杀产品生产企业,了解企业生产面临问题,积极帮助先关企业投入生产,保障疫情防护用品及消杀产品供应。截至目前,省局督导组已完成对全省11个地市和综改示范区的全覆盖督导,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出动检查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近520家,严防严控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


(十六)省红十字会:全面启动救助服务



全省各地红十字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当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指挥下工作开展情况。1月27日,《晋中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紧急救助呼吁》己向社会发布;吕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晋城市红十字会在官方微信发布3条宣传知识,阳城县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发布“助力疫情防控”倡议书;阳泉市红十字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第一时间将《阳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张贴在周边社区宣传栏和超市门口,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对没有戴口罩、尚未采取任何防控措施的群众耐心劝导,希望他们引起重视;运城市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宣传,耐心讲解疫情,劝导市民不必恐慌,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截至27日山西省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款物:110.8466万元(其中捐款:6.4666万元;物资:104.38万元)。


 (十七)太原海关:强化口岸检疫查验



 太原海关采取多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全力做好关区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岸防控技术方案(第二版)》,在关区口岸落实出入境卫生检疫、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等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二是加强出入境人员的检疫查验;三是严格对国际旅检通道、候机楼办公场所开展消毒处理。


五、我省各地防控措施


(一)太原市1月26日,太原市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研究、再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中止春节假期,坚守工作岗位,一线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离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实施群防群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好日常巡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机场、火车站、客运车站等部位的源头筛查。同时按照“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落实疫情监测、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各项举措,全面排查农贸市场,取缔集贸市场活禽售卖。要做好医疗救治,发热门诊加强值班值守,为就诊患者免费检查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和就地处置;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防控,保障好医务人员健康安全。要多措并举做好防护洗消急需物品的储备,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全面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度、高频次宣传防护知识,主动解疑释惑,不断增强市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忻州市忻州市各县(市、区)卫健体局、公安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依据公安部门和三大运营商提供的从武汉或者疫区来忻州的人员开展了摸排调查工作。目前,排查出2例发热人员(代县籍),分别在繁峙县医院、代县医院隔离观察。


(三)长治市1月26日,长治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长治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7日,该市深入市区集贸市场,重点检查活禽市场关闭和疾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在进入辖区的各交通要道,包括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点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等与外省外市的交界处设立监测站,对进入该市所有车辆的司乘人员进行测温筛查,体温正常者予以放行,对有发热症状、疑似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以上情形之一的要进行临时隔离、留验,并迅速向卫健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发布《关于减少人员接触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及亲属发挥带头作用,避免与近期武汉来长、返长人员进行接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聚会聚餐活动,不走访亲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发现有近期武汉来长、返长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或有武汉来长、返长人员参加聚会等活动,要及时报告社区或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排查上报干部职工及家属亲友,近期从武汉往返该市人员及接触过的人员情况。


(四)吕梁市1月26日,吕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会议召开,对该市疫情作安排部署,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六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二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四是防控救治要到位,五是保障工作要到位,六是宣传发动要到位。


(五)大同市1月26日,大同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会议,对该市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研究、再部署。要求落实“五严五防”做好疫情防控,严把疫情入口关、疫情扩散关、患者医治关、疫情输入关及舆情宣传关。


截至27日,该市348处宗教活动场所已全部关闭并停止一切活动;12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全部闭馆,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3个街道文综合文化站全部闭站;50家餐饮企业暂停营业,28家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停业;大同机场26日测温12架次,测温人数1388人,发热旅客人数为2名,专家建议1人去发热门诊检查,1人继续乘航班前往厦门;该市范围内农(集)贸市场和活畜禽经营店均已全部关停,未发现贩卖野生动物相关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同市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的紧急通知》,要求无条件执行退改;市场监管局下发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口罩及防护用品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市卫健委对重点医院院感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企业进行检查;市卫健委安排五家民营医院派驻市5个高速路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出该市的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工作。


六、专家提醒


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公众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近期曾去过武汉且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早诊断、早治疗,确保自身、家人和他人健康安全。


健康山西官微文章已于2020-01-29修改

日期:2020-02-01 11: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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